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6月19日上午,肥东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受贿案。原蜀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实施科科长朱某某受贿一案正在开庭审理时,旁听席上坐着有许多穿着深灰色制服的法官们,这是肥东法院“以案促改”工作中,“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开展的一堂警示教育课。
肥东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0年至2019年2月期间,被告人朱某某在担任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执行实施科科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其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个人和单位在案件执行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王某某等人现金、购物卡代金券、物品价值共计人民币273.0386万元。起诉书指控其受贿共计45家单位和个人。
“开展典型案件剖析做好以案促改工作”开展以来,肥东法院不仅认真按照工作方案做好规定动作外,还积极利用系统内典型案例,结合行业特点和风险,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使广大干警切身感受到,权利与风险同在,不努力改造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追求崇高的理想,不锻就坚强的党性,不严格遵纪守法,不守住廉洁这个底线,危险就有可能降临到自己的身上,血淋淋的教训就在身边。
据了解,朱某某曾多次获得办案能手、先进工作者称号。该案将择期宣判。
葛庆国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朱庆玲